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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鳄鱼”商标引发纠纷

     

来源:中国工商报

时间:2009-12-31

记者:商 综

日前,本报接到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的投诉。投诉称自今年3月份以来,在市场上出现了多家“CLIO CODDLE鳄鱼”专卖店,主要销售服装和皮具,其行为侵犯了香港鳄鱼恤公司的商标专用权。

据反映,香港鳄鱼恤公司的注册商标为CROCODILE及鳄鱼图形,而这些专卖店所使用的招牌为CLIOCODDLE及鳄鱼图形,不同的是香港鳄鱼恤公司的鳄鱼是头朝左,而这些店面的鳄鱼是头向右。这些专卖店是上海巴沙奥服饰有限公司开办的,在内地大约有200余家。

经调查,杭州克劳克达服饰有限公司是CLIOCODDLE及图形商标的注册人。其CLIOCODDLE商标有效期限为2003年10月7日至2013年10月6日,核定使用于第25类商品;其图形商标(被香港鳄鱼恤公司指为类似鳄鱼)有效期限为2003年7月21日至2013年7月20日,核定使用于第25类商品。上海巴沙奥公司经杭州克劳克达公司许可使用CLIOCODDLE及图形商标。

从香港鳄鱼恤公司提供的图片看,产品标签、外包装上印有“CLIOCODDLE及图形”的,应属上海巴沙奥公司正常使用。但图片上也反映出,个别专卖店的橱窗里出现“鳄鱼”字样。对此,杭州克劳克达公司的解释是,这是个别专卖店为了促销,使出的非正规营销手段。杭州克劳克达公司强调,该公司的图形商标不是鳄鱼,在与上海巴沙奥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时,也明文要求对方严格规范使用商标。